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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7亿【公司简介】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是一家由海归博士团队创立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专业从事汽油、柴油和天然气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并提供专业的排放检测与标定技术服务。产品与技术适用于汽车、摩托车、通机、工程机械、船用动力、发电机组、农业机械等。公司总部坐落于我国生态经济示范区
【所属板块】汽车零部件,安徽板块,专精特新,创业板综,预盈预增,尾气治理,氢能源,云计算,节能环保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06-30,尾气净化产品收入4.89亿 ,占比98.89% ,利润1.08亿 ,占比95.55% ,毛利率22.18%;其他收入0.05亿 ,占比1.11% ,利润0.05亿 ,占比4.45% ,毛利率92.16%
【公司简介】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是一家由海归博士团队创立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专业从事汽油、柴油和天然气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并提供专业的排放检测与标定技术服务。产品与技术适用于汽车、摩托车、通机、工程机械、船用动力、发电机组、农业机械等。公司总部坐落于我国生态经济示范区-安徽省池州市,北临黄金水道长江,东向三十公里毗邻四大佛教名山之九华山,境内机场、高铁、高速、水运四通八达,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理事单位,建设有“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内燃机排放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等。公司主导和参与制定了多项行业、团队、地方及企业标准,承担和参与了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安徽省发改委、科技厅、经信委等多个政府类科研项目,如《面向国VI的重型柴油车后处理集成技术研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公司的主要产品先后被授予“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安徽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安徽省重点新产品”、“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安徽省专利优秀奖”等称号或奖项。
【所属板块】 汽车零部件,安徽板块,专精特新,创业板综,预盈预增,尾气治理,氢能源,云计算,节能环保
【主营产品】 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06-30,尾气净化产品收入4.89亿 ,占比98.89% ,利润1.08亿 ,占比95.55% ,毛利率22.18%;其他收入0.05亿 ,占比1.11% ,利润0.05亿 ,占比4.45% ,毛利率92.16%
【主营业务】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及与大气环保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监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船舶改装;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修理;摩托车零配件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池销售;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节能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及与大气环保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营业务为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及与大气环保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包括符合机动车国VI排放标准的柴油机尾气净化产品和汽油机尾气净化产品,同时形成小规模的船舶尾气净化产品、非道路国四尾气净化产品及VOCs废气治理设备收入。;
-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行业】公司属于发动机尾气后处理行业。发动机尾气后处理应用于以内燃机为动力源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等领域。相对国外发达国家,我国排放标准法规制定起步较晚,但近年来,随着发动机尾气对环境影响的加剧及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发动机尾气后处理行业处于快速发展中。从我国发动机尾气后处理市场发展阶段来说,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主要还是应用于道路机动车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尾气后处理市场尚在起步阶段。;
- 【研发及技术优势】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信部首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设有内燃机排放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公司的SCR产品获得安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公司“颗粒物捕集装置(DPF)”经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颁发的JK鉴字【2018】第2055号《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认定,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将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作为实施发展战略的核心驱动力,通过自主研发形成了以催化剂配方及涂覆技术、电控技术、匹配和标定技术、系统集成技术为基础的多项核心技术。截止目前,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252项,拥有软件著作权32项,同时还掌握了60多门类可应用于机动车、混合动力、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工业废气处理的催化剂配方技术(技术秘密)。;
- 【品牌优势】作为国内最早从事柴油机尾气后处理研发和产业化的企业之一,公司凭借强大的技术开发能力和优质的产品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在行业中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特别是各个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通过这些龙头企业的严格准入认证和持续质量审核,公司各项能力持续提升,品牌形象更加突出,客户资源更加丰富,公司现有的汽车国Ⅵ、混合动力、非道路移动机械及船舶等领域合作客户涵盖了全柴动力、玉柴股份、福田汽车、三一重工、东风汽车、中国重汽、江淮汽车、五菱柳机、东风小康、奇瑞汽车、潍柴重机、河柴、安柴、广柴股份等行业内知名企业。;
- 【生产及质量管理优势】公司已经形成一套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能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交付合格的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通过与重点供应商、经销商的战略合作,建立共赢机制,降低供应链成本,提升了企业的竞争优势。公司通过了ISO/TS16949、IATF16949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不断改进自身质量系统。每年进行一次管理评审,通过管理评审分析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有效性和改进机会,对现有资源符合性进行评价并采取措施满足公司资源的需求,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22年8月26日公司对外公告,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海蓝航的业务发展,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中海蓝航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按年利率4%收取利息。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与中海蓝航签订了《财务资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根据资金需求分期提供借款。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借款期限:12个月,以每笔借款转入时间为起始借款时间;3、利息计算:年利率4%,按月收息,到期本清;4、资金用途:仅用于中海蓝航生产经营,不得挪作他用。中海蓝航目前处于业务上升期,且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业务开展过程中资金需求较大,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财务资助,能够协助中海蓝航解决资金缺口,快速开拓船舶尾气后处理领域相关业务。中海蓝航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中海蓝航的少数股东为其员工持股平台、公司管理层及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将不按照出资比例与公司同等条件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及担保。后续,公司将积极跟踪中海蓝航的经营情况、密切关注其资产负债等情况的变化,掌握其资金用途,确保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监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船舶改装;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修理;摩托车零配件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池销售;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节能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 【所属板块】汽车零部件 安徽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预盈预增 尾气治理 氢能源 云计算 节能环保
【公司沿革】 2009年1月8日,金桥公司与刘屹、ZHUQING(朱庆)、周洪昌签署《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安徽艾可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以及有限公司章程,成立艾可蓝有限,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根据《合同书》、有限公司章程以及2009年1月20日签订的《中外合作企业安徽艾可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补充合同》约定,金桥公司以货币出资24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9%;刘屹出资115.9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56.80万元,技术出资59.10万元,合计占公司注册资本23.18%;ZHUQING(朱庆)出资69.55万元,其中货币出资34.10万元,技术出资35.45万元,合计占公司注册资本13.91%;周洪昌出资69.55万元,其中货币出资34.10万元,技术出资35.45万元,合计占公司注册资本13.91%。2009年1月20日,池州市商务局下发《关于同意设立中外合作安徽艾可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池商发【2009】9号),批复同意设立有限公司。同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向艾可蓝有限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发证序号:3400008372)。2009年1月21日,池州市工商局对有限公司依法予以设立登记,并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1700400001892)。 2015年11月6日,艾可蓝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艾可蓝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艾可蓝有限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均由股份有限公司承继;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7月31日账面净资产66,192,099.39元,按1:0.9065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艾可蓝有限原股东在艾可蓝有限中享有的全部所有者权益相应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份。艾可蓝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超过净资产总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由艾可蓝有限全体股东按当时持有艾可蓝有限的股权比例分别持有。同日,艾可蓝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2015年12月3日,安徽省商务厅下发《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安徽艾可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皖商办审函[【2015】909号),同意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发证序号3400014496)。2016年1月6日,艾可蓝取得了池州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17006836379072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